四川古龙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申报延期公告

四川古龙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申报延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9 公 开 人:四川古龙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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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1-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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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古龙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申报延期公告

2024)古龙破管字第9号

四川古龙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514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出具(2024)川0106破申1民事裁定书,受理韩峰对四川古龙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龙贸易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41018日出具2024)川01064决定书指定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古龙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展古龙贸易公司的清算工作。

原定债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112717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为20241128日上午9时。因本案法律关系复杂、债权人数众多,债权审核工作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且多名债权人表示无法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申请。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经管理人于法院沟通确定,债权申报时间延长至20241223日下午17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延至202518日上午10时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具体标准为:

1.债权申报金额不足 50 万元的,收取 1000 元;

2.债权申报金额 50 万元(含本数)以上、不足 500 万元的,收取 3000元;

3.债权申报金额 500 万元(含本数)以上、不足5000 万元的,收取 5000 元;

4.债权申报金额 5000 万(含本数)以上的,收取 10000 元。

    管理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OCG国际中心B15层,管理人联系人:莫律师(153 8823 8831)、张律师153 8823 8831

特此公告。

四川古龙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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