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英明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公告

关于四川英明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13 公 开 人:四川英明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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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英明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英明破管字第19

四川英明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41128日,贵院根据四川英明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四川英明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明机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126日指定四川鼎盛鼎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担任英明机械公司管理人。

202588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作出(2024)川1622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管理人制作的《四川英明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具体分配内容为:1.融资租赁设备债权的分配,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清偿金额141,377.23元,清偿率10.11%;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债权清偿金额98,858.70元,清偿率4.16 %2.建设工程款的分配,厚境工程管理(重庆)有限公司,债权清偿金额为0元;3.抵押债权的分配,四川武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清偿金额7,647,977.74元,清偿率76.70%4.职工债权的分配,债权清偿金额631,687.07元,清偿率100.00%5.税收债权的分配,清偿金额0元;6.普通债权的分配,清偿金额0元;7.劣后债权的分配,清偿金额0元。根据《中国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特此公告

 

 

 

                 四川英明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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