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湖南天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定湖南天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07 公 开 人:湖南天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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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湖南天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攸县人民法院20244月24日裁定受理湖南天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9日指定湖南弘一(株洲)律师事务所担任天睿公司管理人。 

因需对天睿公司进行破产专项审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如下工作范围和选聘条件从攸县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社会机构名单中选定审计机构。

一、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湖南天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6日,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5168万元,经营范围为:手表机芯装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审计机构的选聘条件、工作范围及承诺事项

(一)资质条件

1.机构编入2022-2023年度株洲中院专业机构名册》攸县审计类社会机构优先),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资产审计资质;

2.至报名截止日,审计机构拥有10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能够同时投入2-4名会计专业工作人员(其中1名注册会计师),且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内没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审计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4.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工作范围

1.对天睿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2024年4月24日)的财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以及对破产案件本身做结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天睿公司的出资情况及资本充实情况;

2)审计天睿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核查天睿公司对外应收款项(资产)情况;

4)审核天睿公司对外债务情况;

5)核查天睿公司大额资金流向;

6)审计天睿公司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7天睿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侵占、挪用、转移公司资产行为。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3.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承诺事项

1.签订审计委托协议后在管理人依要求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相应的财务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机构应派遣2-4名工作人员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现场工作的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审计机构工作的完成情况决定;

3.审计机构应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开展工作,不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有不正当往来,提交“廉洁执业承诺书”。

(四)收费标准

1.审计机构可以参考《关于重新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798号)规定的收费不高于7折收取审计费用,计费基数以财产实际变现价值或者重整投资总额为准而非账面值。对于可能需要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含补充报告)不再另行收费。

2.因天睿公司账上无任何资金的破产企业,审计机构应先行出具审计报告;账上有资金审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申请费用。

3.本次审计业务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业务收费内(本公告第二条第(四)1点),不再另行支付。

三、审计机构的选定方式

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进入随机摇号,通过第一轮摇号确定一家机构成为本案审计机构,第二轮摇号确定一家为备选机构。

四、审计机构的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17时止;

报名方式: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须于管理人确定的报名期限届满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书及与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和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449783194@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联系方式:

有意向参与本案遴选的审计机构,可咨询管理人了解有关情况。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867335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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