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鹰凰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上海鹰凰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05 公 开 人:上海鹰凰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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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613裁定受理上海鹰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鹰凰)破产清算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于2025624依法指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现向贵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债权人为机构的,申报材料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人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债权人为机构个人的,申报材料均须由债权人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1.    《债权申报表》(见附件1

(1) 请按照《债权申报表》的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债权人基本信息、申报的债权金额、是否为债务人以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诉讼仲裁情况以及债权形成的基本情况等事项。债权人如认为该表填写空间不够的,可后附续表。

(2) 如债权涉及利息计算的,应一并提交利息计算方法及计算过程的书面说明,利息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613

(3) 如债权本币以外币进行结算/交易的,应以2025613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交易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后进行申报/计算。

2.    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 债权人为机构的,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如机构债权人与上海鹰凰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按手印)。如个人债权人与上海鹰凰发生债权债务后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信息页(签字并按手印)。

(3) 如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供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函和律师执业证原件扫描件。

3.    债权人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见附件4

4.    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1)   申报材料目录(请在目录中标明文件序号和提供的文件名称)。

(2)   债权发生、存续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等)、协议、备忘录、债券持有人持仓证明等文件原件复印件;

B.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以及登记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材料复印件。

(3)   债务履行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    银行回单、银行流水、划账单、汇款单、对账单、放款凭证、还款明细、各类票据等原件复印件;

B.    发票、提货单、交货清单、发货清单、验收清单、签收清单等原件复印件;

C.    如涉及建筑工程争议的,须提交建筑工程审计报告等。

本项义务不随着债权申报工作的结束而终止,如前述情况一经发生,债权人即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并补充提供前述资料。

(4)   债权债务变更的相关材料(如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等相关文件及材料复印件。

(5)   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催款、催收通知原件复印件,能体现债权催收情况的邮件记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

(6)   相关公证文书(如有)。

(7)   如债权人为境外主体,债权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经过有公证资质的公证机构公证和领事机构或其他指定机构认证。

(8)   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

A.    如为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须在《债权申报表》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说明案号、法院/仲裁委名称、法官/仲裁秘书姓名、联系方式,并提交起诉状、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证据材料等案件材料;

B.    如为已有生效裁判文书的诉讼、仲裁:须提交生效的民事判决及生效证明、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

C.    如为已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诉讼、仲裁:除提交B中的生效法律文书外,还须在《债权申报表》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说明执行案号、执行法院名称、执行法官名字、联系方式、已执行情况,并提交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案件通知书等。

特别的,如存在胜诉方预交案件受理费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胜诉方应自行向法院申请退还案件受理费。如在破产程序中申报案件受理费,须提交法院无法予以退费的证明。

5. 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债权申报方式

经签字、盖章的债权申报材料,请于202598原件扫描件发送给管理人联系人邮箱:HW.SHYH@haiwen-law.com 原件纸质版及时寄送到以下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中心一座2605

收件人:章蒹葭

电话:198 2107 1108

 

三、债权申报的特别提示

1.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相关文件材料以证明债权合法有效存在以及债权金额。管理人如认为债权人提交文件材料不完整,可要求债权人限期内补充提交文件材料。如债权人未按照要求补充资料,或未补充资料的,按照撤回债权申报处理。

2. 债权人有义务保证其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并长期、持续保管相关债权申报资料中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本项承诺在债权人提交复印件资料的同时生效。如债权人无法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由债权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如债权无法确认等)。

3. 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管理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上海鹰凰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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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海鹰凰-破产文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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