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2-06-19 公 开 人:王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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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江西赣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6月17 日裁定受理南昌宇蕾晨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于2022年6月17 日指定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担任南昌宇蕾晨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南昌宇蕾晨服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7月19日前,向南昌宇蕾晨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7 楼、14楼∶联系方式;黄律师13807012950)。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南昌宇蕾晨服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南昌宇蕾晨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2年7月 22日下午2时在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农贸西路 55 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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