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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08-01 公 开 人:大冶市金湾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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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2023)鄂0281破1号、破6号

 

2022年9月26日,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大冶市金湾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2月20日裁定该案由大冶市人民法院(下称“大冶法院”)审理。大冶法院于2023年3月27日指定大冶市金湾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为大冶市金湾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5月18日,大冶法院裁定自2023年5月18日起对大冶市金湾实业有限公司进行重整。2023年5月26日, 大冶法院裁定受理大冶金湾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大冶市金湾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为大冶金湾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6月28日, 大冶法院裁定对大冶市金湾实业有限公司、大冶金湾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规定,定于2023年8月22日9时15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大冶市金湾实业有限公司、大冶金湾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一名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3年8月22日之前,会收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凭账号密码登录“华宇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点击【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查看会议文档。手机端需要搜索【华宇网络会议】微信小程序,点击【前去参会】,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并进行会议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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