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受理公告

济南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受理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8 公 开 人:济南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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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6年3月16日裁定受理济南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担任济南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济南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4月20日前,向济南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A座7层(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畅,18034535113】,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济南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济南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济南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理裁定.pdf 下载
济南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化程序决定书.pdf 下载
济南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指定清算组决定书.pdf 下载
济南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化审理程序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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