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12 公 开 人: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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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类兴朋 联系方式: 1582182741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1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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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6年5月11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作出(2026)沪03破申627号、(2026)沪03破申626号《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分别受理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云峰集团公司”)、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下称“云峰矿业公司”,与云峰集团公司合称“两公司”)预重整申请,并于2026年5月11日作出(2026)沪03破申627号、(2026)沪03破申626号《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确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云峰集团公司、云峰矿业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

       为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盘活两公司的核心价值,根据《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云峰集团公司和云峰矿业公司拟在临时管理人指导和协助下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现就有关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云峰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云峰集团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29日,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15994K,注册资本为90,558.85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权,现登记股东为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持股比例分别为34.00%、20.503%和45.497%。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汽车(含小轿车),二手车经营(分支机构经营),汽配,建材,五金交电,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燃料油,成品油,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针织品,服装,仓储,煤炭(原煤),钢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室内装潢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峰集团公司主要资产类型包括对外投资、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房地产、固定资产等,下属子公司业务涉及煤炭、房地产、汽车等专业领域。

       (二)云峰矿业公司基本情况

      云峰矿业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8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登记机关为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2672698747W,注册资本为40,816.428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冯有建,现登记股东为云峰集团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云峰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8.9999%、30.0002%和20.9999%。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矿产品(除专控)、钢材、建材、机电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除危险品)、煤炭、化肥的销售,商务咨询(除经纪),仓储管理,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峰矿业公司主要资产类型包括对外投资、应收款等,下属子公司业务主要涉及煤炭领域。

       云峰集团公司与云峰矿业公司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在进行过程中,有关公司的具体资产负债情况,将在意向投资人尽调过程中予以披露。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借助预重整投资人在产业、财务等方面的优势,以支持和促进云峰集团公司与云峰矿业公司改善经营、持续发展为目标,形成预重整方案,统筹推进预重整或重整,进一步化解债务危机,有效提升核心资产价值,依法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使两公司从根本上摆脱经营和财务困境。

       三、招募须知

       1.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除参考本公告外,意向投资人可在通过初步审查并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预重整至重整(如需)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两公司正式重整程序,即无特殊情况下,两公司如需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则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预重整投资人将直接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当遵守预重整期间所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5.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

      四、招募条件

       为确保两公司预重整和重整(如需)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化解两公司经营及债务风险,实现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主体资格

       (1)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煤炭领域业务相适应的开采、经营、管理能力。

       2.资金实力

       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联合体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联合参与投资的各成员均须满足第1项“主体资格”的要求。以联合体身份参与遴选的,每家投资人均需在提交的参选材料中加盖公章,联合体需共同缴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保证金(联合体成员可分别缴纳,汇总金额满足保证金要求即可)。

       联合体需明确牵头方(牵头方可一名或多名,战略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联合报名的可分别指定各自牵头方)。提交报名材料后,联合体发生成员变更的,变更后的联合体仍需符合报名条件,否则自动丧失预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变更后的联合体成员中,新加入的成员需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联合体成员发生变更,不影响已支付给临时管理人的保证金。其中,如涉及联合体牵头方发生变更的,需经临时管理人同意。

       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5.投资人应同时参与对云峰集团公司和云峰矿业公司的投资,且云峰集团公司应在重整完成后持有云峰矿业公司100%股权;

       6.临时管理人根据案件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次招募的最低限制性条件,符合该等条件的投资人不必然中选。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投资意向并符合以上条件的机构,均可报名,报名期限截至2026年6月13日18:00(北京时间)。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提交至临时管理人邮箱。两公司有权在临时管理人和上海三中院的指导、监督下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期限届满后的报名材料或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资料

       1.投资意向书(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投资两公司的优势等。如为联合投资人,还应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前述基本情况以及联合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等;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见附件2)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意向投资人招募与遴选的,应提交有权机关决议文件;

       5.资信情况证明:意向投资人的征信报告,以及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若意向投资人为存续三年以上(不含)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为存续3年以下(含)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存续期间已经过会计年度的报表或审计报告,并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报表或审计报告,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另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背景情况说明;

       6.同意对在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过程中知悉的两公司相关情况予以保密并出具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

       7.意向投资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见附件5);

       8.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

       9.其他材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逐项加盖报名者公章,报名者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并依法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三)报名保证金

       报名者应在不晚于报名期限截止时间向临时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另行通知)缴纳人民币1000万元(币种下同)作为报名保证金。未在本项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四)初步审查

       在意向投资人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后,临时管理人将对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是否符合招募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通过审查的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前期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尽调保证金的一部分。若意向投资人无需进行尽调,可不支付尽调保证金和开展尽调工作,根据本公告直接向管理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通过初步审查并缴纳尽调保证金后,可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未通过初步审查的,临时管理人将于审查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15个自然日(以下同自然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临时管理人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对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存在疑问的,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补充证明材料。

       意向投资人通过初步审查后,临时管理人可结合报名提交的投资意向和招募工作的实际需要,与意向投资人沟通成员结构调整事宜。

   (五)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审查并缴纳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应签署《保密承诺函》(附件4)。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开放相关尽调资料,尽调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18:00。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

       在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临时管理人亦有权组织对合格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相关意向投资人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六)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调后,应在尽调期截止前提交切实可行的预重整投资方案至临时管理人邮箱,投资方案中应明确投资的金额,投资款支付的期限、债权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后续改善经营方案等内容。投资方案需明确两公司重整后保持云峰集团公司和云峰矿业公司的控股关系。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的同时,应缴纳投资保证金1亿元,否则视为未按期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前期已缴纳的各项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的一部分。

       参加尽调的意向投资人在尽调后可撤回报名;在尽调期截止前未提交投资方案的或仅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但未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撤回报名。临时管理人将于撤回报名或视为撤回报名之日起15日内无息退回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

       六、预重整投资人遴选机制

       临时管理人将在上海三中院的指导、监督下开展遴选工作,确定预重整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具体遴选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意向投资人参与评审但未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临时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15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七、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及缴纳履约保证金

       临时管理人将在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两公司与中选预重整投资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逾期由于中选预重整投资人原因未能签署投资协议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预重整投资协议》主要条款应当以中选预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最终投资方案和遴选中的承诺为基础,不得对最终投资方案和承诺进行实质变更,不得低于最终投资方案的投资金额与安排。

       中选投资人前期缴纳的投资保证金1亿元自收到中选通知之日起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预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中选投资人应向临时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再缴纳履约保证金2亿元,履约保证金合计为3亿元。

       《预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投资人拒绝按照《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预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各项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资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投资,此前已缴纳的各项保证金不予退还,备选的投资人自动成为正式的预重整投资人,并由其支付履约保证金。

       九、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类兴朋

       联系邮箱:YFGLR@junhe.com

       联系电话:15821827410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478号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募由两公司授权临时管理人组织,并接受上海三中院监督。

       2.临时管理人有权代表两公司对本招募公告的报名期、尽调期限进行延长或者撤回该招募公告。

       3.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两公司和临时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适格投资人报名参与云峰集团公司和云峰矿业公司预重整投资。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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