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和康医院有限公司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上饶市和康医院有限公司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02 公 开 人:上饶市和康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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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黄兴龙 联系方式: 17707932281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1-1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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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和康医院有限公司公开招募投资人的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1日决定受理上饶市和康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康医院”)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保持和康医院的运营价值,充分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临时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和康医院意向投资人,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引入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和康医院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临时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视为同意按和康医院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需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四)本公告不构成临时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本公告中所信息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建议投资者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

临时管理人书面通知送达方式包括按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料中预留信息邮寄及微信、电子邮箱送达。

本公告为企业预重整程序期间招募投资人公告,若在本次招募期间或尽职调查结束后和康医院正式转入重整程序,本公告仍继续有效。

(七)临时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竞选的全部程序与规则,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公司概况

(一)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和康医院成立于2017年7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MA364F2112,经营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茶圣路10号,法定代表人:于海洋。登记机关: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428万元,股东上饶市和而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综合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简介及优势

和康医院是一所市属集预防、治疗、保健、康复、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是上饶市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上饶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上饶市120急救定点医院、上饶市各大保险公司定点医院、中华慈善爱心医院(中华慈善总会授牌)、上饶市爱心帮扶医院(上饶市总工会授牌)、浙商企业定点医院、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上饶市物价局授牌)。

医院坐落在上饶市区带湖路和茶圣路的交汇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医院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核定床位235张,开放床位350张,卫技人员140余人,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31人。

医院拥有一批以教授、主任医师为核心,在本地区脑外科、骨科、普外科、内科、康复医学科等专业领域的专家团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附属上海长征医院脊柱外科技术推广医院;神经系统疾患上海高级专家诊治基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神经外科专科联盟合作医院;上饶市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医院设有重症医学科、脑外科、骨科、脊柱外科、微创外科、康复科、普外科、内科、妇科、手足外科、影像科、检验科、心电超声等2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

      (三)前期投入及负债

2020年,和康医院租赁了新场地,并投资3247万元进行装修,采购了3000余万元的大、中型医疗设备。截止目前和康医院自有债务7033万元(最终以意向投资尽调数据为准,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具备确定的投资资金来源,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保证金、债权清偿资金,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具有与和康医院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特别是医疗行业经营管理能力),具备经营同类业务的经营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全体联合意向投资人均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四、报名流程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密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1月1618时前,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处,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临时管理人电子邮箱。

报名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招募期限或进行二次招募。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外商国际商务中心主楼8楼;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律师,19807001862;

3)电子邮箱:532245950@qq.com。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应包括意向投资人情况简介、投资意向、初步框架方案等);

2.意向投资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 综合实力、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投资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3.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及征信报告

4.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及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材料原件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

7.保密承诺书,承诺对自临时管理人以及和康医院处获得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适用因该项目获得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战略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和康医院及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8.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五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初步筛选

临时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最长3的补正期

在形式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发出《缴纳报名保证金通知书》及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缴纳报名保证金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50万元,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和康医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临时管理人予以协调并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配合。

则上尽职调查期限为7个自然日自收到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之日起算;临时管理人同意,尽调期限可适当调整

   (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尽职调查完成后5个自然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具有可行性《重整投资方案》

《重整投资方案》需包括如下内容投资人介绍、重整或投资优势自述、资金来源、投资总额、出资方式、支付期限、债权清偿方案、后续经营方案、公司治理结构相关计划、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投资人认为应包含的内容。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必须具有可操作性。

《重整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装袋密封,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修改。意向投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逾期未提交的,视为退出投资。如有特殊原因,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书面通知延后方案提交时间。

(六)选定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临时管理人将在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与意向投资人面谈),择优选定一名投资人,并与其签订投资协议。

意向投资人被选定为投资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临时管理人缴纳重整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将自动转化为重整保证金

若选定的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未按要求缴纳重整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参与和康医院重整的资格,并重新选定或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

   (保证金的退还及没收

1.报名保证金

1)退还

在未被选定为投资人前,对于不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书面放弃参与投资的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如其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

2)没收

意向投资人提交虛假资料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虛假业绩证明、虛假财务报表、虛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参选资格,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投资人如违反保密协议,将管理人提供的信息、数据、资料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另作他用,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投资人被选定为投资人后不按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缴纳重整保证金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2.重整保证金

1)退还

对于选定为投资人并缴纳重整保证金的,如本案最终未转入重整程序的,或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如其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已缴纳的重整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

2)没收

投资人提交虛假资料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虛假业绩证明、虛假财务报表、虛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参选资格,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保证金不予退还。

被选定为投资人拒绝与临时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参与和康医院重整的资格,并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重整计划草案获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未按投资协议或未按重整计划等相关文件履行其主要义务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投资人资格,重新招募或选定投资人。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在书面投资协议中具体约定,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热忱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单位前来接洽,报名参与和康医院项目重整投资

此公告。

 

上饶市和康医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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