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干线商贸城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

福建新干线商贸城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

公开时间:2024-09-03 公 开 人:福建新干线商贸城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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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干线商贸城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债权申报须知

202467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703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晏路兵对被申请人福建新干线商贸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干线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826日指定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新干线商贸城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为确保债权申报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申报工作有序、高效展开,帮助债权人申报债权,现就福建新干线商贸城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相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债权申报期限及申报时间

(一)债权申报截止日:申报人应当在债权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即20241018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避免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承担额外费用、影响债权的认定及受偿,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债权申报工作时间:债权申报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债权申报方式

申报人可选择通过线上申报、线下申报、邮寄申报等方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考虑到差旅成本及时间成本,建议申报人优先通过线上申报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方式具体如下:

(一)线上申报

申报人通过微信搜索信实管理人债权申报系统小程序,或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债权申报系统申报债权(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线上债权申报操作指引》)。

申报人根据小程序页面提示,依次进行身份注册→②选择债权人或代理人入口选择要申报的项目填写债权人、代理人(如有)基本信息→⑤填写所申报债权的相关信息上传证据材料导出、打印《债权申报表》后签章并上传⑧点击提交申报等步骤完成债权申报。完成申报后,申报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是否受理成功及已提交的债权申报信息

  人:陈律师

联系电话:15060719790

(二)线下申报(需提前预约)

申报人准备好全套债权申报材料至清算组办公室申报债权

申报时间:债权申报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1号二轻大厦9

  人:陈律师

联系电话:15060719790

三、申报人申报债权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1.  申报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并捺手印;

2.  申报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在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  申报人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的,除根据上述第12项提供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由申报人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代理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签字捺手印;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及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一份。

(二)《债权申报表》

申报人为自然人的,《债权申报表》须由本人签字并捺手印;申报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债权申报表》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申报的,代理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签字并捺手印。

1.通过线上微信小程序申报的请在小程序中填写相应信息后,将《债权申报表》导出打印并按照上述方式签章后上传并提交

2.通过线下申报的,将《债权申报表》(正本一式两份)按上述方式签章后提交给清算组。

(三)证明债权存在事实及其金额的材料

通过线下申报债权的申报人,须提交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并应携带证据材料原件供清算组核对;通过线上申报的申报人,应准备相应原件备查。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债权基础文件(合同/协议、借条/欠条等);

2.      债权人已经履行相应义务的凭证(付款凭证、发货记录、签收记录、完成工作成果等证据材料);

3.      债权人请求偿债的证明;

4.      担保文件、担保登记证明;

5.      债务人已偿还部分债务的证明;

6.      往来账、对账单及相关凭证、收款或付款凭证(如收款收据、银行流水记录等);

7.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相关材料;

8.      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须提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裁决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强制执行文书等;

9.      申报债权本金、孳息计算明细。如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应分别计算至202467日(含当日),即法院受理新干线公司强制清算之日;

10.  申报人认为与其主张的权利有关的其它材料。

特别提示:申报人系自然人的,以上所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应签字、捺手印;申报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以上所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若单份证据材料超过1页的,可在该材料首页及骑缝处签字并捺手印或加盖公章。

四、申报资料和相关文本下载

申报人可登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PCCZ.COURT.GOV.CN/,在搜索框内输入关键字福建新干线商贸城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后,点击进入相应网页下载申报文件,也可加清算组微信(微信号:15060719790)获取申报材料,亦可于申报现场向清算组工作人员领取申报材料。

此外,在推进福建新干线商贸城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中不定期更新发布,敬请各位申报人关注。

五、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申报材料和证明文件。申报人不得编造、捏造虚假债权或虚构相关事实,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债权申报须知》及清算组接收债权申报材料的行为,不代表清算组对申报债权的认定,亦不影响新干线公司对申报债权提出任何实体或程序上的抗辩。申报人申报的债权由清算组依法进行审查,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三)申报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后,如获得其他连带债务人清偿的,应及时告知清算组并提供相应材料,如故意隐瞒债权受偿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为查明事实,可要求申报人补充提供相应材料,若申报人拒绝或无法提供的,对其申报的债权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五)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申报现场秩序,服从清算组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和接受解答。

 

 

 

福建新干线商贸城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附件:

1.     债权申报线上操作指引

2.     债权申报表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     授权委托书


附件

附件1 债权申报线上操作指引.pdf 下载
附件3 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信实管理人债权申报系统二维码.jpeg 下载
附件2 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附件4 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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