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友林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青岛友林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3-08-23 公 开 人:青岛友林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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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友林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青岛友林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各债权人:

2022916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021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庚辰集团有限公司对青岛友林木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927日作出(2022)鲁02115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担任青岛友林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经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决定,定于202398日上午900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为便利债权人参会,通过“平安银行智破系统”,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当天无需前往现场。网络参会链接及微信小程序跳转链接将在会议前通过短信形式另行发送,届时请注意查收。具体参会方式见附件《青岛友林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平安银行智破系统操作指引》。请各位债权人在202398日上午900按时登录“智慧破产管理系统”,参加债权人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将就申报债权审核情况、管理人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请债权人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须提交以下证件与材料: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债权申报材料中已提交上述材料的,本次会议无需重复提交

特此告知。

青岛友林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青岛友林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平安银行智破系统操作指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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