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沙河市大东物流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沙河市大东物流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05 公 开 人:沙河市大东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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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1-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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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沙河法院”)裁定受理沙河市大东物流有限公司重整,并指定河北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沙河法院已于2025年11月2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定于2026年1月9日10时在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9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

河北省沙河市人民大街93号沙河市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召开方式,依法申报债权人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申报时已提交上述手续的无需再次提交。

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6年1月9日9时45分前,前往债权人会议参会地点完成签到入会。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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