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及一债会通知、债权申报指引及模板

债权申报及一债会通知、债权申报指引及模板

公开时间:2025-08-11 公 开 人:世纪康佳健康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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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康佳健康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世纪康佳破管字1

 

世纪康佳健康管理南京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年7月29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雨花台法院”)作出(2025)苏0114破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众屹网慧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世纪康佳健康管理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康佳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指定湖南旷真(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负责人为谭天

你(你单位)应于2025年91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债权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申报前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管理人并准备好相应材料)

申报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698号景枫中心30楼湖南旷真(南京)律师事务所

申报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邮寄申报:

请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698号景枫中心30楼,湖南旷真(南京)律师事务所,收件人:陈锐,联系电话:19825021358,并在邮寄单上注明“(债权人姓名/名称)债权申报”字样,保留邮件寄送底单备查(仅限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925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南京数据资源法庭第四法庭(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2号科创城B4幢)召开世纪康佳健康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你方申报债权后有权参加,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请相关债权人务必在《债权人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中如实填写“接收短信手机号码”。

特此通知。

 

世纪康佳健康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

 

附:1、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破产债权申报公告

    2、债权申报指引及模板文件


附件

破产债权申报公告(世纪康佳).pdf 下载
债权申报指引及模板文件-世纪康佳.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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