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以诉讼方式追收股东未实缴出资的公告

关于不以诉讼方式追收股东未实缴出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26 公 开 人:武汉都得鑫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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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以诉讼方式追收股东未实缴出资的公告

2023)都得鑫破管字第18

武汉都得鑫商贸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武汉都得鑫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都得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都得鑫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法院依法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后管理人依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针对股东未实缴出资1000万元债权本金向公司各股东进行发函追收发函追收无果后管理人两次向全体债权人发函征询是否有意愿垫付诉讼费用追收股东未实缴出资,但无债权人同意垫付诉讼费用后管理人依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对股东未实缴出资的追缴权利进行八次挂拍和协议转让未能处置成功

都得鑫公司除股东未实缴出资的其他应收款外并无其他资产管理人确无可用于提起追收股东未实缴出资诉讼的费用。关于该权利的追收后续将依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由债权人自行追收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不再以诉讼方式追收股东未实缴出资

特此公告

武汉都得鑫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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