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房屋占有使用费确认及追缴通知书

租金、房屋占有使用费确认及追缴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2-02 公 开 人:福建群益房地产物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856次
  • 打印

租金、房屋占有使用费确认及追缴通知书

木瓶子酒吧、钟祖铃

2023年6月19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陈庄狮的申请,作出202309破申1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群益房地产物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群益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日作出202309破申100号《决定书》,指定福州恒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担任福建群益房地产物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群益公司破产清算事务。

一、租金确认及追缴

木瓶子酒吧(工商登记名“福安市木瓶子餐吧”,负责人钟祖铃,2023年8月15日工商注销),你(你单位)占有使用群益公司所有的鹤祥新城世纪花园底层商场,管理人已多次催告你(你单位)提供租金缴纳凭证、缴纳欠付租金、占有使用费并搬离所占用的商场场地。

根据福安市法院提供的2023年10月23日陈庄狮《询问笔录》,木瓶子酒吧的场地一年的租金为28000元。根据福安市法院租金缴纳流水凭证,承租人木瓶子酒吧仅有4万元的缴纳记录(为陈庄狮收取的2010年4月份前木瓶子酒吧缴纳的租金),自2009年12月4日至2023年8月22日,应收租金为人民币392000元,扣去已缴纳的4万元,剩余352000元未查询到缴纳记录。

管理人初步确认你(你单位)2023年8月22日欠缴租金约为352000元。对于352000元的欠缴租金金额,若你(你单位)有异议,请于2024年25日前书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人将对你(你单位)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核确认你方欠缴租金金额并向你(你单位)寄送租金确认函件。在上述期限内未提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视为你(你单位)对上述缴租金金额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你单位)自行承担。你(你单位)应当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你(你单位)对上数欠缴租金金额无异议,请2024年2月5日前将所欠缴的租金支付至管理人收款账户;若你(你单位)对欠缴租金金额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在收到管理人寄送的租金确认函件3日内将欠缴租金支付到管理人收款账户。管理人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市支行

户名:福建群益房地产物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935006010041618896

二、房屋占有使用费

管理人2023年8月8日向你(你单位)张贴并送达《财产移交通知书》,于2023年8月22日送达(2023)群益破管字第14号《通知书》要求你(你单位缴纳租金移交占用场地你(你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已违约,管理人多次催告后你(你单位)仍不履行,收到管理人寄送的搬离通知后仍继续占有使用商场场地,已构成侵权根据福建智宏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商业房地产租赁价值估价》(闽智宏房估[2023](清算)第H085号),确定的鹤祥新城世纪花园底层商场市场租赁单价为399.6元/年/平方米,年租赁总价为人民币479520元(大写:肆拾柒万玖仟伍佰贰拾元整)。你(你单位)承租面积约为300平方米,年租赁总价为119880元。请你(你单位)2024年2月5日前联系管理人协商确定2023年8月23日起至实际搬离之日商场占有使用费若你(你单位)未在上述期限内主动找管理人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房屋占有使用费金额管理人将按照年租金119880元向你你单位收取占有使用费。

关于租金和占有使用费的确定和支付,若你(你单位)怠于履行,由此产生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你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福建群益房地产物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26号富力中心A座606联系人:周女士 18065828037


附件

240131群益商场租金、占有使用费确认及追缴函(34)(木瓶子酒吧、钟祖铃).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