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长沙市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4-07-09 公 开 人:长沙市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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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长沙市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于20224月1日作出(2021)湘01破申375号裁定书,裁定受理长沙市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722日指定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长沙中院决定于2024年8月2日上午930分召开嘉诚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便利债权人,高效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提议本次会议以网络形式召开,并报请长沙中院同意,会议将通过“律泊智破会议系统”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债权人参会方式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络会议的链接本次网络会议平台:“律泊智破会议系统”。参会链接:https://meeting.lawporter.com/。登陆后点击指定会议进行网络参会。如有疑问请咨询会务人员:1810849956318142646323。本次签到和投票均通过线上方式完成。各债权人通过上述途径登录平台,完成本次会议的签到和投票。

二、签到和投票身份信息验证:本次会议的参与人为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或物权且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人员,上述人员通过收到律泊破会议系统发送的参会通知的手机号登录后,进入网络会议。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物权,或者申报的债权/物权未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人员,不参与本次会议。

三、签到:参会人员在通过会议链接进入律泊智破会议系统后,点击对应的参会案件,系统将自动弹窗进行签到,若不点击签到,将无法进入会议。

四、每一位债权人对应一个用户账号,仅向一个手机号码发送通知。多家债权人委托同一位代理人的,该代理人手机将收到一条短信,登录账号后可同时表决多家,无需切换账号。同一位债权人同时委托多个代理人的,则仅向其中一位委托代理人发送短信通知。

五、请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务必确保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收到的短信和微信消息。因债权人手机(电脑)不畅通,包括但不限于关机、停机、网络不畅等原因无法及时参会和收取通知的,影响债权人参会及表决的,均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长沙市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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