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索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公告

苏州索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3-08-31 公 开 人:苏州索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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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索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23823日裁定受理了苏州索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经摇号指定了江苏狮山律师事务所担任苏州索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3109日期间苏州索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龙湖时代100-8号楼25楼南江苏狮山律师事务所邮政编号215000;联系人钱美成张子昂13962517240、15150270521;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定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苏州索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申报债权应当按照管理人邮寄的申报材料以及债权申报材料的要求向管理人申报,未收到邮寄申报材料的债权人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

苏州索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10171420分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第21法庭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现场或非现场召开最终方式具体联系管理人。

特此公告!

 

苏州索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831


附件

5.受理公告1-索凌(已签章版).pdf 下载
6.决定书(指定管理人)索凌(已签章版).pdf 下载
1.通知书1(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的相关义务用)索凌(已签章版).pdf 下载
2.通知书2(通知已知债权人)索凌(已签章版).pdf 下载
7.民事裁定书1-受理 破申122索凌(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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