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议案表决情况的公告

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议案表决情况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25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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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2022年5月16日作出(2022)川0114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5月17日作出(2022)川0114破5号《决定书》,指定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1日宣告债务人破产,现管理人将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六次债权人会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经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唐国斌提议,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同意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六次债权人会议2024年129日上午10时通过网络加现场形式召开管理人于2024112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六次债权人会议公告》,随即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已申报债权人参会。本案债权人会议涉及债权人916人,确认参与表决计算的无异议债权加临时债权总额3055490464.32元。实际到会表决债权人307人,到会表决债权总额2861038067.43元。

议案一《关于提请表决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到会表决债权人307人,已投票债权人235人,同意票234人,占出席债权人会议人数的76.22%;已投同意票债权总额2529667056.6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2.79%。根据企业破产法之第六十四条规定议案一表决通过

二、议案《关于提请表决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到会表决债权人307人,已投票债权人211人,同意票209人,占出席债权人会议人数的68.08%;已投同意票债权总额2351623226.6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6.96%。根据企业破产法之第六十四条规定议案表决通过

综上所述,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了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二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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