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产公告

宣告破产公告

公开时间:2023-08-23 公 开 人:江西惠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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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2021)11021

(2022)11022

 

本院于2023年3月22日、4月25日分别裁定受理江西惠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明公司”)、江西鼎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帆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3年4月25日裁定对惠明公司与鼎帆公司合并破产清算。2023年8月1日,管理人以惠明公司、鼎帆公司现有资产已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宣告惠明公司及鼎帆公司破产。本院查明,截至2023年6月9日,管理人共受理惠明公司、鼎帆公司债权申报57笔,申报债权金额合计554020825.45元,初步确认与惠明公司、鼎帆公司有关的债权28笔,认定债权金额合计419494055.88元。惠明公司、鼎帆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等,资产评估价值合计167483060.00元。本院认为,债务人惠明公司、鼎帆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8月16日宣告江西惠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鼎帆实业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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