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美格菲健身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及告知

关于上海美格菲健身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及告知

公开时间:2024-05-11 公 开 人:上海美格菲健身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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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格菲健身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美格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自行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 申请进行破产清算。上海三中院于2024年2月4日作出(2024)沪03破98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美格菲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下称“本案”);2024年2月6日,上海三中院作出(2024)沪03破98号《决定书》,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美格菲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具体开展美格菲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接管美格菲公司以后,经过充分事实调查与法律研究之后,管理人现已完成本案职工债权的审核工作。

管理人确认美格菲公司所拖欠的职工债权情况如下:截至2024年2月4日,美格菲公司尚欠其员工的职工债权共计人民币4,662,205.20元。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上述美格菲公司职工债权的情况已经在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公示核查。管理人亦同步在本案微信公众号、本案小程序、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核查异议期至2024年5月10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之时及核查异议期届满后,均无人提出异议。因此,管理人将于近期向上海三中院申请裁定确认本案的无异议职工债权。

美格菲公司的职工(包括有关的已离职职工)和债权人在核查异议期(15天)内对本公示后附清单所记载的债权金额(包括对自己的金额和对他人的金额)如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据后要求管理人进行更正;也可以直接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特此公示并公告。


上海美格菲健身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附:

管理人联系方式: 乔律师:18616530568

《上海美格菲健身中心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


附件

美格菲-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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