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 重整投资人竞选公告

关于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 重整投资人竞选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21 公 开 人: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44次
联系人: 赵健鹏 联系方式: 18615587366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4-29 12:00
  • 打印

关于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

重整投资人竞选公告

2024年6月19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7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兴科技”)破产重整案件,并移交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滨海法院”)审理。2024年6月20日、8月16日滨海法院分别作出(2024)鲁0792破1号、(2024)鲁0792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41219滨海法院作出2024)鲁0792破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联兴石油焦市场有限公司青海和兴炭素有限公司、潍坊邦信检测有限公司、潍坊恒通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正奥电气自控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与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以下简称“联兴科技等六家公司”),同时指定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联兴科技等六家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21日、2025年2月21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分别发布了《关于招募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及延期公告,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联兴科技等六家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安排,定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联兴科技等六家公司重整投资人竞选竞争性谈判,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5429230分

2、地点:山东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园临港路以西联兴炭素二期

二、投资标的

本次投资标的两部分,标的1为联兴科技及在潍坊本地四家子公司的100%股权,包括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联兴石油焦市场有限公司潍坊邦信检测有限公司潍坊恒通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正奥电气自控有限公司,标的2为青海和兴炭素有限公司100%股权,投资人可对标的1、标的2择一投资或一并投资。

以上标的的资产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审计、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使用。参与本次投资人竞选的所有主体,无论是否展开尽职调查均视为已对上述标的的情况认可。

三、参与本次投资人竞选保证金

不论投资人选择的投资标的如何,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须20254291200前将投资保证金足额汇入管理人账户。已缴纳尽调保证金的可在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基础上补齐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937078013000159470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潍坊市寒亭支行

未在上述期限内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无参与竞选资格。确定中管理人下发中通知书后,保证金转为已付款;未中或中人与管理人签订的交易文件未能生效,管理人将于相应结果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付款路径无息退还。

参与竞选需材料

1、参与本次投资人竞选的承诺函(见附件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二)及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人竞选的决议原件;

6、投资人简介(竞选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联合投资的,另提供各自角色分工、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的明);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讯地址的通讯信息确认书;

8、报价函(见附件四);

9、投资计划书(见附件五)

参与竞选的投资人应当在20254291200前向管理人提交上述材料(一式九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分别加盖公章并将所有文件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存入U盘,一并密封提交,参与竞选的投资人可以选择现场或邮寄方式提报材料。

注意:除材料5可提供一份原件外,其余所有提交文件的九份均应为盖章原件,并须密封;因含报价,提交材料以纸质版为准,会议现场开启,不接受电子邮件提交,所有word版需以U盘方式单独密封;参与竞选资格以缴纳保证金并提交竞选资料为准。

竞选流程

保证本次竞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设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管理人核验各竞选人必须携带的证件和资料(即参与竞选需材料);

2、管理人对竞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3、确认无误之后,当众拆启竞文件,验证竞文件是否齐全;

4、各竞选人按照签到顺序进行述标,并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5、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的金额及付款周期不得劣于首次报价

、评审程序

1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各竞选人的投资价款支付方式经济实力经营方案等综合进行评审,其中首要评审依据为投资价款的高低及支付方式。

2、投资一个标的或一并投资两个标的,具有同等竞争权,评审委员会将对标的1和标的2分别进行评审、比价,择优确定中选投资人。

3、确定中选投资人后,管理人将向其发送中通知书。中选投资人收到中通知书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参见附件六)等交易文件。否则,管理人将扣收全部保证金。

4、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投资管理人将根据签订的交易文件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联兴科技等六家公司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

1投资价款原则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支付方式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款支付比例不设上限,分期付款的需按照lpr上浮50%的利率加收利息,分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向管理人递交报价函之日起6个月利息的起算日期为《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被人民法院批准通过之日。

2签订投资协议后,一次性付款的投资人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向管理人付清保证金之外的全部价款分期付款的投资人支付至其提报的首期款比例逾期付款的,管理人有权解除交易文件且不退还保证金。

3、若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或人民法院未批准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管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路径无息退还全部价款及担保材料

4、因重整投资产生的所得税、增值税、重整利得税、印花税等全部税费由投资人承担,依法需要以重整主体名义缴纳的,则相应款项由投资人支付给重整主体,再由重整主体以其名义进行缴纳。

5、联兴科技、青海和兴在进入重整程序之前有租赁/来料加工经营,相关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设备设施不在资产范围内,从保持生产资料完整性角度,添置设备将在本次磋商时一并处置。

6、联兴科技和青海和兴目前分别为来料加工和租赁经营模式,中选投资人可与其协商继续合作,若不合作的,交易文件生效后,需留给其不低于30日(自然日)的撤出时间,厂区内原材料、半成品、产能品按照市场价买断。

7联兴科技等六家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内的货币资金不在本次处置的资产价值范围内,现场存货、在库周转、备品备件等流动性资产以交接时为准。

8、标的2青海和兴炭素有限公司股权对应资产中不包括青海省投瑞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价值、破产前租金收益等收益性资产。

9、联兴科技等六家公司在破产期间产生的收益和收入,不属于资产处置和投资范围。

声明

本次竞选活动为重整程序项下公开确定重整投资人的特定程序相关流程及规定按照本报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进行,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联系方式:山东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园临港路以西联兴炭素二期联系人:赵律师电话:13188889420

特此公告!

 

 

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一


附件

附件六-投资协议.docx 下载
附件四-报价函.docx 下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x 下载
附件五-投资计划书.docx 下载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一-承诺函.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