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捷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二)

关于东莞市捷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二)

公开时间:2025-05-29 公 开 人:东莞市捷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07次
  • 打印

东莞市捷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二)

 

2024)粤19153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109日作出(2024)粤19破申20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东莞市捷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冠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4109日作出(2024)粤19153号决定书,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捷冠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捷冠公司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以上统称“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统计。经统计,截止至 2025411捷冠公司除拖欠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常平税务分局的职工债权总额共计人民币32,479.76外,尚欠耿帅的职工债权总额共计人民币84,745.19元(详见附件《东莞市捷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表二)》)。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管理人调查、统计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529日起2025613日止。

各职工如对附件《东莞市捷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表二)》中所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于2025613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更正要求的,视为同意管理人公示东莞市捷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表二)》中所记载的债权额。

特此公示

 

 

东莞市捷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理人                  

2025529

 

 

 

附:

1东莞市捷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表二)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佳律师、张宇律师;

联系电话:0769-2250632515107694554、13686110361;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


附件

捷冠公司职工债权公示(二).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