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书面形式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东莞市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书面形式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5-02-10 公 开 人:东莞市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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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以书面形式召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东莞市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债权法定代表人: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4日作出(2024)粤19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莞市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24日作出(2024)粤19破1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为东莞市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拟于2025年2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召开云旷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形式:2025年2月28日,书面会议。

二、会议议题:1.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东莞市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三、参会人员: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管理人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向各债权人以快递方式寄送第次债权人会议相关的纸质文件并抄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无法送达或拒签的债权人,视为其放弃参加/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特此告知。

 

东莞市云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凯泰大厦20楼 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林映月、汪诗忆,181286180821307138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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