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铁志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东莞市铁志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22 公 开 人:东莞市铁志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870次
  • 打印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19破142号

本院根据东莞市宏哲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11月08日裁定受理东莞市铁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法仕律师事务所担任铁志公司的管理人。铁志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车站路16号南城碧桂园湾区国际2号楼12楼;联系人:杜晓韵、曾捷,联系电话:13686103620、1332688376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铁志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铁志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23年12月25日15:00召开,地点和形式另行确定。相关公告将刊登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或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附:

联系地址: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

联系电话:076989811273

联系人:钟丽丽、丁伟明

 

 

 

 

 

 

 

 

 

 

 

 

 

 

 

 

 

 

 

 

2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