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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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12-10 公 开 人:广东长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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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粤19破216号


本院根据深圳市聚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2月4日裁定受理广东长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2月4日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长胜公司的管理人。长胜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1月13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车站路碧桂园湾区国际1栋2楼,联系人:祁慧芬,联系电话:1369499762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长胜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长胜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25年1月21日16时00分,地点和形式另行确定。相关公告将刊登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或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特此公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破产受理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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