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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11-21 公 开 人:资兴市东江天然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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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东江食品破管字第003

 

资兴市东江天然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资兴市东江天然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4117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41231日经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湘103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资兴市东江天然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本次分配总额为9600元,其中:

1、清偿破产费用4037.09元。包括:(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5元;(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清算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计算至20251120日的滞纳金)4012.09元。

2、清偿税收债权5562.91元。管理人审查认定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国家税务总局资兴市税务局的税收债权1,债权金额54962.83元,本次分配金额5562.91元,清偿比例10.12%

特此公告。

 

资兴市东江天然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121    


附件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东江食品).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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