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补充申报通知

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补充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08-15 公 开 人: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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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债权补充申报通知

 

敬启者:

202473日,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选任、管理与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从江西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所列辖区内管理人名单中,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任江西朗秋(东乡)律师事务所担任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对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应向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而管理人负有债权登记、债权审查等职责。在接受指定后,管理人根据债务人提供的清单以及调取的相关材料通知了已知债权人,债权申报期已于2024年84日届满,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已经202489日上午9时在资溪县人民法院召开。

为保障债权人充分行使债权人权利,管理人尽勤勉、审慎之责再次公告向还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通知如下:

若有关方认为对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享有合法债权的请在公告后十五日内2024年8月28日前)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需要向贵方明确的是:本通知不构成债权确认、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需要提醒的是,债权人未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 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依法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考虑到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财产状况,管理人决定不收取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

本通知后附债权申报须知及相关格式文本,请参照填写及准备相应债权申报材料。

管理人联系方式:吴缙律师,联系电话:15285115242,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五星商业街2栋北楼3层303室,邮箱:linchengabc@qq.com

特此通知。

 

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附件 1:债权申报须知;
附件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附件 3:债权申报登记表;

附件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附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样本
附件 6: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 7资溪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决定书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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