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分配方案

华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分配方案

公开时间:2023-12-25 公 开 人: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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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

《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于2023年12月19日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2日作出(2020)浙0382破8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该《分配方案》,故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规定执行《分配方案》。

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多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第一次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27131354.1元扣除破产费用6486794.22元、共益债务0元、管理人报酬765000元预留破产财产2051995.1元后,剩余分配破产债权的财产数额为17827564.78元,其中,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分配11450000,职工债权分配0元,税收债权分配4763493.56元,普通债权分配1192797421元(普通债权分配率0.135%)。

后续管理人对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不再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直接由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以及《分配方案》的原则和规则计算具体数额,向债权人告知后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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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5华通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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