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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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01-06 公 开 人:南通柏丽思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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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2021)061227

本院根据南通新环球物流有限公司的申请20211224日裁定受理南通柏丽思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丽思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柏丽思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28日前向管理人联系人陈建沈俊伟联系电话13912298906、18795788820,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288号天空之城3号楼1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2251030分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召开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不符合参加第一次债权人现场会议要求的债权人可在债权申报时向管理人提出以信函方式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要求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需提前半小时报到

柏丽思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柏丽思公司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柏丽思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债务人的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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