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欣湛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关于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廊坊市欣湛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关于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27 公 开 人:廊坊市欣湛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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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欣湛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关于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申请人李福林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廊坊市欣湛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2020911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10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廊坊市文安县人民法院审理。2021810日,廊坊市文安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10261号决定书,依法指定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管理人。

为确保破产程序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需对债务人名下资产开展评估工作,现特发此函邀请各评估机构参与竞聘。

一、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成立于2011年9月28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已实缴到位,股东为郭大庆(出资1000万,持股比例100%,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光明东道19号,实际经营地址及资产项目所在地为文安县德归镇西柴沟村,营业期限为2011-09-282031-09-28,法定代表人郭大庆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凭资质证经营)。目前债务人并未继续进行经营,企业状态登记为“吊销,未注销”。

二、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具备评估的法定资格,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具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证明文件,参与此次遴选活动的评估机构必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四项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四项信用查询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中“1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曾为公司提供过验资、评估评估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参与本次比选;

4具有从事企业破产案件评估业务相应工作能力或经验

5项目承办人员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

6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准则,应管理人的要求提供如下服务:

(1)对债务人位于文安县西柴沟村柴福源小区房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

(2)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本案件的工作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的专业服务。

注:具体服务范围以最终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

四、提交的相关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行业主管部门领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有效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名单位的简介,为该项目成立的专项业务团队负责人和组成人员名单、经验业绩介绍并附相应证明文件;

4.项目报价函、依据、费用收取时间;

5.符合报名条件的承诺书;

6.无利害关系声明。

以上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份,加盖机构公章。

五、时间与地点

凡有意参选的评估机构,请在202412月31日下午5时前报名资料送达或邮寄至本管理人办公地点,管理人收件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裕华路109号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廊坊市欣湛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联系人:张俪珊律师,电话:18003266089

六、评审方法

管理人评选组根据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报价及团队优势事项择优选定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七、相关提示

1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2在本案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廊坊市欣湛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廊坊市欣湛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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