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破产财产分配说明(第一次)

关于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破产财产分配说明(第一次)

公开时间:2025-06-06 公 开 人: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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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破产财产分配说明(第一次)

 

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管理人根据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破产人)第二次、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龙里县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及人民法院裁定、判决确认的债权制定本说明及相应的分配明细。

一、债权情况

(一)破产债权情况

根据裁定及生效法律文书,本案破产债权共计905,507,711.70元,655户。其中,安置类债权人1户,14,271,520.00元;购房债权人452户,206,939,215.16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人18户,82,861,339.53元(其中,AE1343,385,186.50元,D538,007,901.60元,C11,468,251.43元);有财产担保债权5户,118,814,045.69元;税款债权1户,5,810,892.6元;职工债权27户,1,936,351.13元;普通债权151户,474,874,347.59元。

(二)本次参与分配的债权

按照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以及清偿顺序,本次参与分配的破产债权共计514,600,631.52元,593户。其中,安置类债权人1户,14,271,520.00元;购房债权人542户,298,185,626.60元(含暂未申报的90户购房债权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人18户,81,393,088.1元;职工债权27户,1,936,351.13元;有财产担保债权5户,118,814,045.69元。C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不参与本次分配。

二、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

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76,391,988.42元,系由腾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支付的包销款143,465,036.22及其他破产财产2,296,440.25元,在扣除为完成城上城项目AED区域扫尾工程而产生的续建费用、审计、评估、工程造价等在内的破产费用43,568,168.96元、预留的破产费用3,000,000.00元、涉诉案件对应的债权清偿金额3,896,296.54元及因包销产生的卖方税18,905,022.55元后剩余部分。分配情况如下:

(一)AE

一、可供分配的包销款

序号

分类

金额

备注

1

AE区包销款总额

94,610,764.45

 

2

已产生及预留的费用

19,864,234.47

AE续建产生的续建费用

3,000,000.00

预留破产费用

3,896,296.54

预留涉诉案件对应的债权清偿款项

12,894,744.11

预留AE区因包销产生的卖方税

以上共计39,655,275.12

3

剩余可供分配的包销款

 54,955,489.33

二、AE区涉及优先债权情况

序号

债权类型

确认债权金额

清偿比例

本次受偿金额

备注

1

安置类债权

11,471,750.00

100%

11,471,750.00

 

2

购房债权

1,837,633.46

100%

1,837,633.46

A区面积补差款

3

973,129.50

100%

973,129.50

A区维修基金及契税等

4

2,779,801.00

100%

2,779,801.00

A区退购房款

5

725,427.43

100%

725,427.43

E区面积补差款

6

760,846.5

100%

760,846.5

E区维修基金及契税等

7

9,563,424.00

100%

9,563,424.00

退购房款

8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43,385,186.50

51.30%

22,256,600.67

详见附件清单

9

有财产担保债权

73,289,145.98

6.25%

4,583,323.96

 

总计

54,951,936.52

 

除上述债权外,另有298,185,626.60元购房债权通过交房、办证形式清偿。

(二)D

一、可供分配的包销款

序号

分类

金额

备注

1

D区包销款总额

48,854,271.77

 

2

已产生及预留的费用

23,703,934.49

D续建产生的续建费用

6,010,278.44

预留D区因包销产生的卖方税

以上共计29,714,212.93

3

剩余可供分配的包销款

19,140,058.84

二、D区涉及优先债权情况

序号

债权类型

确认债权金额

清偿比例

本次受偿金额

备注

1

安置类债权

2,799,770.00

100%

2,799,770.00

 

2

购房债权

584,500.00

100%

584,500.00

退面积补差款

3

14,993.00

100%

14,993.00

退维修金及契税

4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8,007,901.60

33.95%

12,903,682.59

 

5

有财产担保债权

45,524,899.71

6.23%

2,836,491.41

土地抵押担保

总计

19,139,437.00

 

1.除上述债权外,另有8,330,900.00元购房债权通过交房、办证形式清偿。

2.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仅及于地上建筑物,不及于建筑物所占土地,故仅对土地设定抵押权的债权人,在土地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职工债权

职工债权共计27户,2,244,351.13(含破产后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

以上分配明细详见附件(《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第一次)》)

三、其他

(一)破产程序中,因破产人代债权人垫付维修费用或出租公司财产等原因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本次分配时,将预先扣除债权人欠付的相关款项后再进行分配,故分配时可能出现债权人最终受领金额与分配明细不一致的情况。

(二)对于诉讼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将提存其分配额,待诉讼终结后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同类债权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三)追加分配

本次分配方案执行完毕后,若后续管理人发现或收取到可供分配的财产,将依法实施追加分配,若未能发现或收取到可供分配的财产,不再另行通知债权人。

特此公示

 

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6

附件:

《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第一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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