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2-03-02 公 开 人:亿达彩印(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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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各债权人:

20191125日,经深圳市朋用印刷物资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岗法院)作出(2019)0307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受理亿达彩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达彩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0113日,龙岗法院作出(2020)粤 0307 4号《决定书》,指定广东港联律师事务所为亿达彩印(深圳)有限公司之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杨鹿律师为负责人。202184日,龙岗法院作出(2020)粤03074号之六《民事裁定书》,宣告亿达彩印公司破产。

管理人已经完成了债权登记、资产调查等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财产分配方案交债权人书面审议。20211120日,因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未通过,管理人提请龙岗法院裁定认可财产分配方案。2022124日,龙岗法院作出(2020)粤03074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管理人制作的《亿达彩印(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管理人将根据裁定确认的分配方案进行一次性分配。

本次管理人接管到的破产财产扣除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后,剩余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为人民币2,294,578元,其中用于职工债权分配的款项为1,935,691.47元,职工债权总金额为1,935,691.47元,职工债权清偿率为100%,用于社保费用及税款分配的款项为358,886.53元,社保费用及税款总金额为601,077.48元,清偿率为59.7072%,其他债权清偿率为0。本次债权分配不存在《企业破产法》第117条所规定的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亿达彩印(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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