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三香农林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南省三香农林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30 公 开 人:湖南省三香农林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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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崔菊 联系方式: 1511687888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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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三香农林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11月13日作出(2023)湘042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湖南省璐辉物流有限公司对湖南省三香农林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香农林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1月24日作出(2023)湘0421破4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德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三香农林公司管理人。

三香农林公司因资金链条断裂,导致公司建设工程停工,且无法偿还高额债务,只有破产重整才可能挽救公司,保护员工利益,维护债权人利益。经股东会议研究同意,向衡阳县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为维护三香农林公司和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三香农林公司运营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工商登记情况

名称

湖南省三香农林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400680335778Y  

注册地址

湖南省衡阳县渣江镇众拱村东塘组

法定代表人

邓盛松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8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

43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种植、养殖、农业开发、农产品加工及销售;文化旅游产业开发。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邓盛松

2160

49.4505%

郭牧溪

720

16.48%

浙江台州天堂硅谷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80

10.9890%

邓盛娥

360

8.24%

瞿洪琴

360

8.24%

长沙先导硅谷天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40

5.4945%

刘阳

48

1.0989%

 

3、对外投资

1)、湖南省三香园研学旅行基地有限公司(三香农林公司认缴出资额2380万元,持股100%)

2)、湖南援疆城置业有限公司(三香农林公司认缴出资额4185万元,持股45%)

(二)、主要资产情况

实物资产与林权及林木资产

(1)土地使用权(林权):三香农林名下坐落于湖南省衡阳县渣江镇众拱村东塘组附近的土地、面积5000亩左右,该宗土地为流转土地,有租赁协议,租赁期限(2010年8月15日-2048年8月15日)。

(2)房屋建筑物:办公楼、酒店、工厂、水厂等建筑物9957.16平方米左右,未取得产权证书。

(3)构筑物:水塘3座;通讯电力设施1.5公里;供水管网2公里;公路(4公里硬化路面)及土路(7公里风化石路面)等。

(4)机器设备:变压器1台;车辆2台;生产线设备2台(套)。

(5)森林资源(林木):树木21732株(桂花树 、樱花树、楠木、樟树、枫树、红豆杉树、桃树、板栗树、茶树、竹柏等),占地面积约1512.95亩,但均没有林权证或林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630日,总计35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35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116,561,474.25元,全部为普通债权。衡阳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2日7月8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已依法裁定确认其中20笔债权金额共计60,504,603.12元,另有4笔债权不予确认。管理人将剩余11笔债权登记造册并经债权人核查、债务人核对,最终确认11笔债权额共计9,401,285.61元。另经管理人调查,并予以公示三香农林公司欠付职工债权数额为2,208,450.50元。据此,现经管理人暂时确认的三香农林公司对外负债总金额为72,114,339.23元。

(四)、公司目前情况

由于三香农林公司建设期启动资金不足且融资结构不合理,导致建设资金未能覆盖建设周期内的全部成本及预备费用(如材料涨价、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工期延长等),现建设工程的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尚未完工,公司未能进入正常经营状态,无经营收入,目前公司处于停滞状态。

二、重整投资人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投资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资人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债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二)报名时间

管理人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网站、自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向意向投资人发出邀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15日17时。

(三)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组织架构图、保密承诺函、投资者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历史沿革、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等。

(四)保证金的缴纳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汇入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弃权。

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户名:湖南省三香农林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

管理人账号:43050164443600001932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一)已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818日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人基本情况;

2、拟投资的项目基本情况及所具备的资质及其他优势;

3、拟投资金额、支付期限,资金来源情况及履约担保;

4、重整投资方式;

5、债务清偿方案(包括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及隐形债务承担方案等);

6、重整后的投资计划及经营方案;

7、投资失败的风险承担;

8、对提交的方案是否接受与管理人磋商的承诺。

(二)、材料提交要求

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纸质文件三套、PDF电子文档一套,并于截止日期前以密封方式提交给管理人。

纸质文档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2号名城大厦616号

联系人:崔菊,电话:15116878885;

PDF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42798437@qq.com

四、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一)管理人本着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衡阳县人民法院监督下,以重整方案为主要评审依据,在重整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25日内进行评选,评选期间可与意向投资人进一步沟通协商,确定最佳重整方案和重整投资人。

(二)管理人将根据入围的重整投资方案拟订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提请衡阳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五、投资保证金退还

(一)未中选的投资人(含备选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将于招募工作结束(衡阳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不批准重整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经管理人评选的入围投资人,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或未按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履行的,其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如中选投资人在投标中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管理人未能根据《重整投资方案》与中选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六、风险提示

三香农林公司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渣江镇众拱村东塘组土地建设办公楼、酒店、公寓及其他设施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违法建筑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债务人资产存在产权瑕疵(如房屋建筑物未能办理产权证、林地及林木资产均未取得林权证等),投资人需自行评估,最终重整计划以法院裁定为准。

七、特别声明

(一)本次招募公告接受衡阳县人民法院、债权人等各方监督;

(二)由于管理人仅接管到三香农林公司部分财务资料,且账目不完整无法审计,只做了资产评估,本公告中所披露的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已完全了解三香农林公司现状并同意投资。三香农林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隐形债务、已失效的行政许可批文能否重新获批及其他投资风险等,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投资人如需要求管理人就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权审核文件、企业经营状况等情况,请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联系管理人获取。管理人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如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保密承诺书》,并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进行。

(四)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享有。

(五)在投资人报名期限届满前,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充、变更或撤回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省三香农林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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