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川0129破申4号四川西蜀盛信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机构公告

(2024)川0129破申4号四川西蜀盛信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24 公 开 人:四川西蜀盛信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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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蜀盛信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2

 

202458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以(2024)川01294决定书,决定对四川西蜀盛信置业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临时管理人。现为提高破产重整工作效率,经报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许可,临时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四川西蜀盛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蜀公司)于20110114日在成都市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9567182984N,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地为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沙渠镇小学路4号,法定代表人为张琼芳。

聚龙名城项目由西蜀公司独立开发。项目位于成都市大邑县沙渠镇小学路14号,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9605.8㎡,规划总建筑面积31699.14㎡。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4885.44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0360.45 ㎡,绿地面积 2800 ㎡。项目于2015年取得住宅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2017113日取得商业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因西蜀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决定进行预重整。

二、中介机构工作范围

审计机构

审计工作包括但在预重整及重整期间不限于下列事项:

1)应临时管理人的授权接管、清理账册等;

2)应临时管理人特别要求协助核实个别债权;

3对应收债权的追收及其他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并附带逐笔整理相关合同、结算单、判决书、催收凭证等;

4)截止预重整受理之日,对债务人全部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5对亏损项目及可疑交易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6)对是否具有破产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具体情形由临时管理人另行书面确认);

7)出具《财产状况报告书》;

8出具临时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9)应临时管理人要求配合评估机构的工作;

10)对预重整受理之日起至重整受理之日期间的债务人财务状况进行补充审计,并出具相关正式报告;

11人民法院与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临时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评估机构

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重整及重整期间的下列事项:

1)对债务人的存量资产的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进行评估;

2)对经司法文书确认或经临时管理人确认的债务人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3)对待开发资产的开发价值进行评估;

4)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涉及债务人资产的评估。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临时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三、比选程序

1.本公告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2.资格确认时间截止2024年6317时00分,凡在该期间内提交报名材料且符合报名要求的,为候选机构;

3.临时管理人将于资格确认期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通知评选结果,此前提交报名材料的所有机构应向本公告载明的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发送报名信息(内容为候选机构名称、经办人电话号码);

4.临时管理人将组织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中介机构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根据报名机构过往业绩、破产案件经验、本案工作时限、本案工作方案及计划、报价及折扣、费用支付时限等,择优确定中选中介机构;

5.确定中选机构后,临时管理人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机构应当在“中选通知书”中签字确认。中选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阶段包括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

四、报名条件

1.具备符合本项目审计评估要求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和资质;

2.报名中介机构及机构拟指派的工作人员在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处罚,无失信信息;

3.具有从事并完成房地产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报名机构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审计评估,不得转委托;

4.为保证工作效率,参选的中介机构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3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5.为了保证审计、评估结论的公信力,参选的中介机构须提交入选全国各高级法院电子信息平台或在册的证明

五、报名提交的材料

报名中介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见附件1,原件);

2.中介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拟指派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业绩、破产案件工作经验;

3.中介机构及案件负责人具备破产案件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4.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期限;

5.报价函,包括费用报价及费用支付时限,其中费用报价须为包干价(原件);

6.《报名承诺书》(见附件2,原件)。

上述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

报名中介机构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可取消中选资格,不得参与重新组织的比选。

为了保证全程留痕,上述材料须同步发送至本公告载明的临时管理人邮箱,否则无效。

六、特别事项说明

1.中介机构费用将在相关工作经临时管理人确认最后工作成果后,由西蜀公司支付;或在转入正式重整后列入破产费用支付。

2.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本次比选确定中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机构1名,备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各1名(如有)

4.本次招标工作不适用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临时临时管理人。

七、报名方式

1.纸质材料递送方式:各中介机构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密封后使用EMS快递邮寄至临时管理人邮寄需备注:西蜀公司中介机构比选资料(收件人:西蜀公司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 18981955460;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两江国际B座1103,邮编:610000,电子邮箱:17748189@qq.com)。

2.报名材料最后交付时间为2024年6317时00分(以邮寄系统录入进入临时管理人指定邮箱时间为准)。

如有疑问,请与临时管理人联系。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18981955460(周律师)。

    特此公告

    附件1: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

附件2:报名承诺书

 

四川西蜀盛信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524

 


附件

附件2-报名承诺书.docx 下载
附件1-报名表.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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