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润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南京润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4-25 公 开 人:南京润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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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润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年2月21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105破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彼岸大道玖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南京润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为南京润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张雁担任负责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4221日,润兆公司尚欠职工债权总额180,000元人民币(详见《南京润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

如职工对《南京润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记载的金额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同时提交证明异议成立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特此公示。

南京润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О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1.南京润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2.书面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请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5号河海科技大厦三楼,联系人:律师,联系电话: 13646207479


南京润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表

序号

职工姓名

职工债权金额(元)

1

王飞

82000.00

2

黄金明

98000.00

合计

1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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