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债务人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公开时间:2024-03-23 公 开 人: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743次
  • 打印

债务人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会议:

    2024年01月2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鄂0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01月23作出(2024)鄂01破2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广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开展各项清算工作。

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结合债务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债务人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并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和表决。需要说明的是本管理及变价方案针对债务人可能具有的财产所制定,其内容所提及的财产并不代表债务人实际的财产情况。

一、  债务人财产管理

(一)、管理人管理债务人财产的目标及原则

1.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债务人及其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是管理人依法管理债务人财产的目标和任务。

2.债务人的财产由管理人统一管理,管理人的财产管理行为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3.为方便人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行使监督权,管理人建立并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当出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管理人将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二)、全面调查并掌握财产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

1.对于车辆等需要登记的动产,通过登记部门查询和查看实物相结合的方式,调查财产的权属状况和自然状况。

2.对房地产等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的调查,参照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妥善保管债务人财产,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1.在调查财产的过程中,如发现财产应当属于债务人所有、却登记于其他主体名下或者被其他主体所实际控制,管理人将及时发送《交付财产通知书》,并视实际需要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前述资产的不当流失。

2.对权属状况或法律手续不完善的财产,依法前往相关登记机关完善权属登记手续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对于被其他主体占用的财产,管理人在通知占用方解除合同的基础上将被占用的财产进行收回或腾退,占用期间继续向占用人收取占有使用费。对于拒不支付占用费、又不返还财产或者影响变价、财产拍卖后交接的,管理人将采取诉讼等法律程序进行清理。

3.本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将在职工债权人中聘请3名财产看守人员,签订劳务聘用合同,按每人3000元/月的标准支付劳务报酬,不缴纳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费用,受聘人员应24小时轮换值班看护债务人厂区的财产,排除火灾隐患,防范偷盗。在实物资产盘点和拆除处置过程中,如管理人认为需要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的,可在职工债权人中临时聘用技术人员,管理人可按200元/天的标准给于技术人员适当的报酬

聘用看守人员和临时技术人员的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4、债务人在破产清算期间,所有的收入和费用均严格管理,对于债务人的银行存款,管理人将会同留守人员或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划转至管理人账户。

1)债务人的收入原则上必须存入管理人开立的管理人专用账户。管理人专用账户统一纳入会计核算。

2)债务人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3)破产清算期间的财务收支由管理人负责审批和执行,并制定详细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人应当秉持勤勉尽职、节约成本、确有必要的原则,对财务收支进行管理。

二、  债务人财产变价

(一)、变价原则

1.合法性原则。处置财产的方式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开原则。处置财产的方式和程序公开。

3.资产价值最大化原则。实现每一项财产市场价值的最大化。

(二)、市场价值的确定

管理人将以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价值作为破产财产的市场价值,在拍卖处置债务人财产时将评估机构确定的价值作为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

(三)、变价方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变价出售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据此,管理人拟按如下方式对财产进行变价处理:

1、.公开拍卖。管理人对需要变价的财产将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或京东拍卖平台进行网络公开拍卖。具体的拍卖平台由管理人依据实际清理确定。拍卖费用按网络拍卖平台的规定支付,因拍卖产生的费用均作为破产费用随时支付。

 2.起拍价的确定。首次起拍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清算价或通过类比同类财产实际成交价的询价方式确定。若该部分财产出现流拍,再次拍卖时,可以降低起拍价,降低的幅度不超过前一次起拍价的 20%,以此类推。

3.公告期。本案管理人处置财产的公告期无论财产类型及拍卖次数均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及拍卖当日均不计算在内。

4.债权人会议授权管理人在有利于财产价值最大化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财产进行整体打包或者部分财产作为一个整体打包处置。

 5.若多次流拍后,最后预计拍卖收入明显少于拍卖费用的财产,又无债权人愿意垫付拍卖费用的,报请人民法院同意后管理人可以直接放弃处置并同时向债权人会议报备。

(四)、对应收账款的催收

 1:经管理人初步判断:武汉天天喜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债务人与武汉天天喜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往来账目清晰,证据齐全,具备诉讼催收的条件,本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将起诉进行催收。

2: 债务人享有的另三笔应收账款,证据残缺不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小,有两笔债权诉讼催收成本大于账款本身的价值,管理人仅将通过书面函件催收。

 

(一)、管理人管理及变价的财产范围

1.管理人管理的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2.破产终结之日起二年内发现破产人还有其他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

(二)、本方案经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对全体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 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三)、本方案的调整

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如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原方案无法执行或执行成本过高而必须进行调整的,管理人应向债权人会议提出调整方案和说明,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执行。债权人会议未予通过的,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

 

 

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20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