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声佳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省玉平贸易有限公司合并破产申报债权通知

江西省声佳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省玉平贸易有限公司合并破产申报债权通知

公开时间:2026-06-03 公 开 人:江西声佳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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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4)赣 09  5 号之一

 

 

 

本院于 2024  8  9 日裁定受理江西省声佳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案审理过程中,江西省声佳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对江西省声佳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省玉平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本院于 2025  6 9 日裁定受理江西省声佳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省玉平贸易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与江西利元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江西省声佳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玉平贸易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 ”)。江西省玉平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5 9  30 日前 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北路 828 号时代花园南座江西利元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36000,联系电话:李碧军,15770945086;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谭宁肯,联系电话:13316974700) 申报债权,按照要求填写债权申报表(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


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西省玉平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江西省声佳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省玉平贸易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2025  8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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