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瑞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破产宣告和终结破产程序裁定

湖南方瑞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破产宣告和终结破产程序裁定

公开时间:2022-03-19 公 开 人:湖南方瑞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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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瑞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破产宣告和终结破产程序裁定公示

 

湖南恒瑞工贸有限公司和湖南方瑞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债权人、债务人

湖南恒瑞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公司湖南方瑞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瑞公司均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于2021年2月5日作出(2021)湘1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与(2021)湘1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恒瑞公司与方瑞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4月14日分别作出(2021)湘13破1号与(2021)湘13破2号《民事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为两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2021621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方瑞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一并纳入恒瑞公司进行合并破产清算。

因方瑞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并入恒瑞公司进行合并破产清算,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无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方瑞公司已无继续进行的必要。经管理人申请,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39日作出2021)湘13破12之一裁定,裁定:一、宣告湖南方瑞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湖南方瑞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示

 

 

湖南方瑞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319

 

附件:2021)湘13破12之一裁定

 


附件

宣破+终结裁定—方瑞.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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