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通知书

申报债权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7-11 公 开 人:广州麦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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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通知书

广州麦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7日作出2024)粤01破申3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麦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麦仑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7月10日作出2024)粤01破209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政霖律师事务所担任麦仑公司管理人,负责对麦仑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刘文光为管理人的负责人。

麦仑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8月13日前,向广州麦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塔706室;联系人:王卫浩,联系电话:1552132508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8月13日上9:30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2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广州麦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1.2024)粤01破申373号《民事裁定书》、2024)粤01破209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2.债权申报表及相关附件

 


附件

债权申报及附件材料(麦仑).doc 下载
(2024)粤01破申373号《民事裁定书》、(2024)粤01破209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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