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裁定宣告公牛世家破产并终结公牛世家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关于裁定宣告公牛世家破产并终结公牛世家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12 公 开 人:公牛世家(福建)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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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2024)05812

 

2024年5月7日,石狮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温州京鸥鞋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公牛世家(福建)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指定福建义全律师事务所担任公牛世家(福建)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查明,2024年9月6日,管理人根据已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公牛世家(福建)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已完成对15家债权人的债权分配,剩余5家债权因尚未提供收款账户,分配款已提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管理人预留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也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本院认为,公牛世家(福建)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本院裁定认可,管理人据此进行分配并已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说明公牛世家(福建)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经查未违反法律规定,可认定公牛世家(福建)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符合法律规定的终结条件,故对公牛世家(福建)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要求宣告公牛世家(福建)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本案破产程序的请求,予以准许。在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应继续履行职务,处理后续遗留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宣告公牛世家(福建)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公牛世家(福建)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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