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如皋市元和化纤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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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2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根据张国平的申请裁定受理如皋市元和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南通玎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元和公司管理人,负责元和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现有调查结果将元和公司职工债权调查情况予以公示(若管理人后续核实存在其他职工债权情况,将另行补充公示),具体如下:管理人自接受指定后,未接收到元和公司及其有关人员向管理人移交的职工资料。管理人依法向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平台、如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如皋市人民法院调查,未查询到元和公司存在与职工债权相关的劳动仲裁、诉讼或执行案件信息。根据现有调查结果,管理人未发现元和公司截至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之日存在职工债权。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将上述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725日至2025810止。与本案件有关的所有职工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对管理人的复核、答复不服,可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管理人调查及公示的结果。

 

特此公示

 

                              如皋市元和化纤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贵都之星8号楼6层南通玎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26100

联系人:顾女士,联系电话:1377693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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