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深北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四川深北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08 公 开 人:四川深北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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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深北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深北破管字第12号

 

2024年4月15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四川深北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4月26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四川新时代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担四川深北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一、债权申报

根据本案实际工作需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了债权申报期限,请四川深北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于2024年6月21日17时前持合法有效的债权凭证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应当系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前形成的债权。

(一)应当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如下四类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参见附件《债权申报指引》):

1.《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材料目录》《债权申报书》(请按照附件填写,须提供原件,可加页);

2.债权人主体资格材料;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4.《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5.《债权人银行账户确认书》。

(二)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通过邮寄、现场提交或电子邮箱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考虑到债权申报时间、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管理人建议债权人优先通过邮寄方式、电子邮箱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创新工业园区PCB电路板基地四川深北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律师,彭律师;

电话:19980888397,13267024311;

电子邮箱:xsdglrsn@163.com

二、正在履行的合同登记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现就登记深北公司及合同相对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做如下要求:

(一)登记期限

合同相对人应于2024年6月10日17时前向管理人登记成立于2024年4月15日前而深北公司和合同相对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含金钱给付、财产交付以及行为义务等在内的所有合同义务。

(二)登记材料

合同相对人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合同、履行凭证及其他证据材料并书面说明合同的履行情况。

(三)登记方式

合同相对人应在与管理人取得沟通并确认登记材料完备后进行邮寄,收件地址跟债权申报地址一致。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721430分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云竹路2号)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方式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管理人将另行通知参会细节。

债权人应当持身份证件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当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证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函件。

四、其他事项

2024年4月15日本案破产申请受理后,四川深北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四川深北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附件

13号-深北债权申报指引.docx 下载
附件-深北债权申报材料.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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