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接管到溧阳市宜新建材有限公司证照、印章等资料的声明和公告

关于未接管到溧阳市宜新建材有限公司证照、印章等资料的声明和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9 公 开 人:溧阳市宜新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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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接管到溧阳市宜新建材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等资料的声明和公告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于2025611日作出(2025)苏0481清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溧阳市宜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称“宜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611日作出(2025)苏0481强清2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律邦律师事务所为溧阳市宜新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于2025626日找到了宜新公司法定代表人季顺仙,向其送达了(2025)溧阳市宜新建材有限公司强清字第01号公告、(2025)苏0481清申17号民事裁定书、(2025)苏0481强清26号决定书、清算程序中有关人员的相关义务告知书。要求季顺仙依法向清算组移交宜新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控盘、财务凭证账册、合同等资料,季顺仙称由于宜新公司停止经营多年,前述证照、资料现只有营业执照(正、副本)、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还在,其他均已遗失。因此,清算组仅从季顺仙处接管到营业执照(正、副本)、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清算组也未能从其他途径接管到宜新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控盘、财务凭证账册、合同等资料。现清算组声明如下:

清算组未接管到溧阳市宜新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77154994X1)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控盘、财务凭证账册、合同等资料。前述印章、证照声明作废,任何违法使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溧阳市宜新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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