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公开时间:2026-01-30 公 开 人:宁夏北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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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2025)正源破管字第 48 号

宁夏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宁夏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通过“数破通破产管理系统”平台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提交的《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和非现场表决的方案》进行表决,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17时。现表决期限已届满,通过“数破通破产管理系统”平台签到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有66家。管理人将表决结果公示如下:

1.对《财产管理方案》参加表决的债权人有54家,其中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有52家,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78.79%,超过半数;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共694,225,863.92元,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646,420,442.02元,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3.11%,达到二分之一以上,表决结果为通过。

2.对《财产变价方案》参加表决的债权人有52家,其中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有52家,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78.79%,超过半数;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共694,225,863.92元,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673,150,363.19元,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96%,达到二分之一以上,表决结果为通过。

3.对《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和非现场表决的方案》参加表决的债权人有52家,其中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有51家,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77.27%,超过半数;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共694,225,863.92元,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673,071,519.19元,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95%,达到二分之一以上,表决结果为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和非现场表决的方案》。

特此公示。

 

宁夏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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