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钰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通知书及指引

东莞市钰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通知书及指引

公开时间:2026-02-09 公 开 人: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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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书及指引

东莞市钰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

  根据东莞市钰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2日裁定受理东莞市钰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5)粵1973破申10号】,并于2026年1月19日出具(2026)粤1973破2号《决定书》,指定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市钰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一、东莞市钰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4月1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62号中侨大厦B座22楼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袁雪清律师 13559771565。

    东莞市钰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债权申报材料封面》、《债权人申报债权提交资料清单》、《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若为个人债权人则无须提供)、《收款账户确认书》、《债权人承诺书》、《送达方式确认书》原件各两份。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机构法人债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

(4)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两份。

(5)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两份,如合同、对账单、送货单、还款协议、欠据或判决书、调解书等(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装订成2册,具体排列顺序参照以下表格:

序号

材料名称

1、债权申报材料封面

2、债权人申报债权提交资料清单

3、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申请书

4、营业执照机构法人、债权人名称变更登记证明(如有)(个人债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授权委托书(如有)

8、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有)

9、收款账户确认书

10、债权人承诺书

11、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2、证据材料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26年4月30日上午10时召开,会议地点另行通知,相关公告将刊登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网、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或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改为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东莞市钰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30日

   附:

1、债权申报材料封面

2、债权人申报债权提交资料清单

3、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申请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单位)

6、授权委托书(个人)

7、收款账户确认书

8、债权人承诺书

9、送达地址确认书

10、工作方案及指定微信群确认书

附件

债权人申报债权资料(总).doc 下载
债权申报通知书及指引.pdf 下载
简化案件办理流程工作方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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