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惠州市大亚湾澳头港贸易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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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8月7日裁定受理惠州市中惠盛世物业有限公司申请惠州市大亚湾 澳头港贸易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案号为(2026)粤 13 强清 54 号, 并指定广东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上述企业的清算组负责强制清算工作,周小亮为清算组负责人。上述企业的有关债权人应 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 水街道办演达一路 41 号荣德楼;联系人:周小亮 13421682075;鄢 常亮 13532179791)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上述企业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 产。如有其它相关事宜,也请与清算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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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2026)粤13强清54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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