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夏龙通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广东夏龙通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27 公 开 人:广东夏龙通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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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28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0304破申1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夏龙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称夏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18日作出(2025)粤030492号决定书,指定深圳市司力达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夏龙公司管理人

为全面了解夏龙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确保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管理人现根据《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审计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夏龙公司审计机构。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夏龙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资料情况

(一)夏龙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夏龙通信有限公司

曾用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658918137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51 号向福仓储大厦 2 楼 212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状态

开业(存续)

设立时间

2007年8月23

营业期限

2057-8-23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与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网络、通信的技术开发、系统集成及相关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投资策划;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发起人

黄锡光古国雄何雪莲李国平

现股东结构

李国平认缴出资额400万元,占比40%;

深圳市桦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600万元,占比60%

其他人员

李国平: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龙海惠:董事

朱玲:董事

肖帆:监事

对外投资机构

深圳中科夏龙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分支机构

1.广东夏龙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存续

2.广东夏龙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注销

3.广东夏龙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布吉西环路分公司注销

夏龙公司已于2026年1月停止经营。

(二)管理人接管到的财务资料情况

管理人接管到夏龙公司3个柜子和9箱财务账册纸质账册材料。此外还接管到夏龙公司的2022年和2023年的审计报告。

夏龙公司有完整的电子账册。

二、选任审计机构条件、工作范围及承诺事项

(一)资质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并在《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审计机构备案名单》内;

2.申报机构具有担任破产案件独立审计工作的经验;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

4.申报机构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5.审计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至少曾为一宗深圳地区受理的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服务;

6.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核资结果、主要资产负债项目情况、破产特别事项情况等;

(二)工作范围

1.对夏龙公司账面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夏龙公司与其对外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公司的往来和债权债务情况;

3.对债务人注册资本缴纳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应收类款项、对外投资及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等事项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

4.对债务人的应收类款项采取积极的函证方式逐笔函证,对未回函单位须实施替代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为管理人的债权审查、诉讼仲裁等工作及时提供支持。

6.人民法院、管理人和债权人会议认为需要的其他审计工作。

(三)承诺事项

1.审计机构应保障充足的人员完成上述审计和其他各项工作,能够为夏龙公司的审计工作派驻不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组成现场工作团队,以高效地完成相应工作。

2.在被选定为审计机构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审计协议,并在接受委托之日起2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可以于接受委托之日起3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正式稿。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审计费用;

3.人民法院、管理人、夏龙公司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审计机构对审计事项作相应补充或进一步说明时,审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审计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获得深圳中院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三、特别说明

1.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并提醒管理人注意的事项:

①夏龙公司与其关联企业、股东、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财产混同情况;

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情况;

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日之前六个月内,若公司已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否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④夏龙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等财产相关事项的财务数据是否存在较大疑点、其真实性和合理性存疑

2.根据财务账簿的记载及资产实地盘点情况,列明夏龙公司资产设备清单等。

3.分析产生“资不抵债”的原因,并进行说明。

4.管理人按照破产清算期间的实际需要提出的与公司清算审计相关的其他要求。

5.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

6.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四、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提供服务且被列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备案名单》的审计机构通过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完成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63224时

管理人联系人:彭律师 13727549117

五、选定机构提供资料清单

经摇珠选定的审计机构需要在收到选聘结果的2日内向管理人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审计机构的简介、资质和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参与办理本案审计事务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团队人员的简历,包括学历证书、执业资质证书、破产案件办理经验等;

4.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负责人及资质证书、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资质证书、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

5.项目报价方案(应明确计算标准及可协商最大折扣);

6.审计机构联系人(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7.诚信承诺书,包括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严守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审计工作的承诺,不予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的承诺,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本公告相关要求的承诺等。

六、审计费用

参照粤价2011〕31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本次审计费用限定在人民币5万元(大写:万元)之内,审计费用于破产案件执行分配方案时支付。如现有材料不具备审计条件,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出具无法审计的报告,管理人根据审计机构已实际完成的审计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2000元。

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费用之内。

、其他事项

1.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于202634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采用摇珠方式随机选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备选审计机构。公告期限内无审计机构报名的,由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摇珠选定一家《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名册》中的机构;

2.被选定的审计机构应该在获得选定结果的两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第四条所列全部资料复印件(有原件的交原件核对),资料不全者,丧失选定资格,由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通知备选机构后任;

3.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未被选定的机构不另行通知;

4.被选定机构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格式版本《委托协议》,非格式条款可以协商确定;

5.管理人保留撤回本公告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管理人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夏龙通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二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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