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航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福建省航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46分钟前 公 开 人:福建省航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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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11-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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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航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6)福湄管破字第12号

2026年9月2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莆田市木兰未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作出(2026)闽03破申1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航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2026年10月28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闽0305破21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湄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航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管理人就福建省航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福建省航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11月28日前,通过现场申报、邮寄申报的途径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现场申报、邮寄申报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仪莘路897号三层;邮政编码:351100;联系人:方律师、李律师;联系方式:13030851950、15205951567。

3.申报注意事项: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1.会议时间、地点: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11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靖安路287号]进行,参会人员应于2026年11月30日上午8时50分准时报到。如有变动,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2.会议注意事项:

①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②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③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福建省航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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