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天津新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30 公 开 人: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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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5-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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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天津新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2月5日指定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法院定于2026年5月20日上午9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天津新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不设现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在线参加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将于2026年5月20日之前,会收到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

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要访问(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搜索微信小程序“破茧云会议”,进入参会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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