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高度国际工程装饰设计集团股份公司职工债权人补充材料的公告

关于北京市高度国际工程装饰设计集团股份公司职工债权人补充材料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20 公 开 人:北京市高度国际工程装饰设计集团股份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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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高度国际工程装饰设计集团股份公司

职工债权人补充材料的公告

北京市高度国际工程装饰设计集团股份公司职工债权人:

北京市高度国际工程装饰设计集团股份公司(简称“高度集团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北京一中院于2024年7月31日作出(2024)京01破申9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高度集团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27日作出(2024)京01破41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担任高度集团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鉴于高度集团公司向管理人移交的资料无法满足法院认定职工债权的条件,现需对劳动关系进行进一步核实。请各职工债权人于2026年1月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

(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欠缴记录查询结果;

(三)工资条、考勤记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证明工资及相关报酬欠付情况的材料;

(四)如已就相关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需提供劳动仲裁裁决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五)职工债权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六)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与职工债权相关的证明材料。

已向管理人提交过相关材料的债权人请视情况进行补充。

材料接收邮箱:gaoduguoji.pt@junzejun.com

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高律师:18501328387/18519095001。

特此公告。

北京市高度国际工程装饰设计集团股份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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